卸任村支书违规卖11套房携款286万潜逃

2013年05月31日09:34  荆楚网

  卸下村支书之位后,下海当起建筑老板,又凭昔日在地盘上的威望被开发商看中,设法入股也当起了地产开发商。楼盘项目建成后,违背协作协议,私下以低价“卖”出11套,被认定买卖无效后却携286万元巨款潜逃。江夏警方昨宣布,涉嫌诈骗的卢某已于本月23日在钟祥被擒。

  11人付286万元拿不到房

  去年8月24日,江夏区11个居民联名报警:开发房地产的卢某收取286万房款后,无房可给,人已逃走。

  早在2009年,江夏区一处楼盘在建,卢某是开发商之一。开餐馆的陈师傅与卢某相识,得到卢的许诺:“售楼部卖3500元每平方米,我可以1800元。”陈师傅当即付款,从卢某处拿到一纸收据。

  以此承诺,卢某又向另外10人低价“卖”房,共得房款286万元,约定2011年底楼盘竣工后交房。但直到去年8月,陈师傅等11人仍拿不到房钥匙,而收取房款的卢某也不见踪影。

  江夏警方将卢某列为网上逃犯,今年5月23日获得线索后,在钟祥市一出租屋内抓获卢某。

  开发商是20年前村支书

  警方调查发现,11个受害者都与卢某相熟。现年62岁的卢某,上世纪80年代曾担任江夏郑店镇关山桥村书记,在村里有较高声望,90年代初“下海”当起了建筑老板,干起建材生意。

  随着征地开发升温,各路开发商前来江夏“抢滩”。在乡村享有威望的卢某,似乎又迎来创业的好机会。

  2008年,一处楼盘在距郑店街不远的地方立项,但征地拆迁时因两栋私房遇阻。据警方后来称,开发商慕名找到卢某,卢某利用自己的影响力,将两房收购,并因此与开发商签订联合开发的合同,约定享有开发房产的权益,可先收取房款以支付开发的费用。看起来,卢某也成了一名地产开发商。

  涉嫌诈骗遭通缉落网

  2009年6月,开发商与卢某签定补充合同,约定卢某“拥有2幢楼共10多套商品房”。但或许是考虑到须对卢某权力有所制约,开发商又与卢某于2010年3月、2010年5月相继签下补充合同,显示卢某不得私自卖房,只能由销售部按统一价格销售。

  这些约束卢某的合同协议,卢某却未对外公开,更没给买房人看。就这样,卢某在未取得销售许可证下,私下以远远低于售楼部的价格“卖”出那10余套房子,而实际上因程序违法,这11个买房人根本拿不到房。

  卢某转头与合作的开发商交涉,并一度诉诸法庭,最终却因自己违反合同理亏而撤诉。另一方面,11个买主找卢某要求退款赔损失,卢某害怕之下出逃,直到被警方通缉落网。

  警方向卢某问及286万元巨款去向时,卢某称:“全都用完了,已没钱退还房款。”目前,卢某涉嫌合同诈骗已被刑拘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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